各位居民:
接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通知,现将对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《就业创业证》进行年审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年审对象
对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《就业创业证》(又名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),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登记失业人员进行年审。
二、具体时间
2019年5月15日前,过时将不再统一收证。
三、年审方法
1、持证人在5月15日前将《就业创业证》原件交社区;
2、漏审人员单独年审的要由社区对持证人失业情况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出具《未就业证明》,持证人带上原件和《未就业证明》去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年审。

